关于陈德全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丹政发〔2012〕2号
关于陈德全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丹政发〔2012〕2号
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,市人民政府决定:
任命:
陈德全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兼)、丹东市信访局局长,免去其辽宁(丹东)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;
曹香安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丹东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;
辛立军为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(宗教事务局)副主任(副局长),免去其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、丹东化纤异地改扩建项目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(兼)职务;
张羽为丹东市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杨相继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(保留正局级);
张毅为丹东市体育局副局长;
宁国军为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;
杨光为东北东部城市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;
林学玮为中国贸易促进会丹东支会会长(正局级),免去其丹东市招商局(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)副局长(副主任)职务;
刘洪威为丹东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;
高峻为丹东市招商局(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)局长(主任),免去其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(临港产业园区)管委会副主任,辽宁(丹东)仪器仪表产业园区(基地)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;
于春明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(临港产业园区)管委会常务副主任;
杜昆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(临港产业园区)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其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崔贵君为丹东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0年4月算起;
江和伟为丹东市中朝边境合作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;
王璎为丹东市“四城联创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宋月华为丹东广播电视台台长;
孙秋黎为丹东广播电视台总编辑;
于继新、梁晓民、侯多野、刘宝波为丹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。
隋玉琳的职级确定为正局级;
于建东为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,免去其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杨魁章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(规划)调研员,免去其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(宗教事务局)副主任(副局长),辽宁(丹东)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(兼)职务;
隋吉福为丹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调研员,免去其丹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;
于时喜为丹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调研员,免去其丹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;
宋文基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;
刘华平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,免去其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姚克荣为丹东市体育局调研员;
毕程远为丹东市统计局调研员,免去其丹东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。
免去:
张林的市长助理职务;
孙宇的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兼)、丹东市信访局局长职务;
关凤霄的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(中小企业局)副主任(副局长)职务,保留职级待遇;
白国华的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(宗教事务局)副主任(副局长)职务;
刘国栋的丹东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王明深的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,保留职级待遇(保留为班子成员);
吴远新的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,任正局级领导干部(保留为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班子成员);
吴世民的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李苹的丹东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杨林的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;
滕玉阁的辽宁(丹东)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(兼)职务;
郭连胜的丹东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;
宋吉元的丹东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(兼)职务,保留职级待遇;
李昀峰的东北东部城市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;
温秋雁的丹东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;
姜秀福的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(临港产业园区)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。
丹东市人民政府
二○一二年二月九日